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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网站     作者: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基地

为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基地的集聚产业作用,加快打造直播电商高地推动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委将组织开展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和评估方法及步骤

创建和评估工作依据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创建和评估管理办法(沪商规20238号,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一)基地申请自评及区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直播电商基地开展自评,组织参与创建新一批的直播电商基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准备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连同基地材料于117日前报送市商务委。各区在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出具公函(包括本区推荐参与创建全部基地名单,并进行排序),加盖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印章。

(二)市商务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收到的基地申报材料,市商务委将对有关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同时,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管理办法》中有关标准,对参评基地进行综合评估,择优评定

(三)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在市商务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于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委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有关基地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遴选符合条件的基地上报。督促基地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

(二)强化日常管理。各区要加强对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对不符合《管理办法》创建条件和管理要求的,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市商务委将撤销相关基地资格。

(三)做好宣传推广。总结基地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28282244

             李老师  60871350

  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B区7楼70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