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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30    来源:     作者:浦东商务

根据《上海市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评定和管理办法》(沪商规〔2021〕2号),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国际贸易分拨业态发展,现就2024年上海市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评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企业推荐范围和申报材料

(一)业务特点

国际贸易分拨业务是指国际贸易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外建设或租用场地,以保税物流进出口为主要方式,兼以其他贸易方式开展货物进出口的贸易业态。

 

(二)基本条件

1.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外贸经营者资格;

2.在本市设立实体分拨物流中心;

3.海关、外汇管理、税务等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走私、骗税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三)申请材料

1.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申报表。

2.国际贸易分拨中心情况报告(主要包括企业概况、贸易规模、服务能力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海关、外汇、税务相关评级承诺。

5.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申明。

6.受委托开展国际贸易分拨业务的企业,应同时提供相应说明和具体商品分拨规模等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盖章电子扫描版(汇总扫描成PDF格式)。

二、已获评企业复评范围和申报材料

(一)复评范围

2022年度评定的60家上海市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

(二)申请材料

1.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申报表。

2.近两年(2022-2023年)国际贸易分拨中心情况报告(主要包括企业概况、贸易规模、服务能力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海关、外汇、税务相关评级承诺。

5.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申明。

6.受委托开展国际贸易分拨业务的企业,应同时提供相应说明和具体商品分拨规模等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盖章电子扫描版(汇总扫描成PDF格式)。

请各企业于2024年1月24日(周三)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各开发区。

 

联系人:

保税区管理局  王   菊 58697809

浦东商务委     祝一立 28282683

 

附件名: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申报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59wahcKL_X8opjLqxjG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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