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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线上补贴培训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6-17    来源:浦东电商行业协会     作者:浦东电商行业协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4号】。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如下:

一、培训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1、受疫情影响的新区各类企业(税收征管关系)、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申报范围。

       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补贴对象为“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的各类企业”

2、 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商务运营的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在受疫情影响期间,组织职工(含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或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

      (1)“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商务运营的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在备案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2)其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职工,需提供相关劳务协议(合同)和收入报酬证明资料。

3、关于劳务派遣人员和服务外包人员

       (1)对于新区的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企业,如经营范围只有劳务派遣的,不纳入补贴范围,其派遣职工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培训、申报补贴;

       (2)如经营范围还有其他内容的,由企业承诺参加本次培训的为其自有职工或服务外包职工(非派遣职工),可纳入补贴范围。

二、培训补贴的申报方式

1、企业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经办系统”,在“惠企点单办”界面进行信息初始化

2、企业法人一证通登陆“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申报

 

提示:扫描二维码绑定

 

3、备案登记(系统上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培训实施方案、《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承诺书》等

       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各类企业,首先要通过企业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经办系统”,在“惠企点单办”界面进行信息初始化,将税收征管地填写为“浦东”, 结算方式填写为“同城”,完成后点下一步即可,然后直接退出。(之前申请过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补贴、已完成信息初始化的企业可不用操作此步骤)

提示:未完成信息初始化的,无法拨付补贴

       申报企业需在系统上填报如下资料:

      (1)企业基本信息;

     (2)培训实施方案(培训项目、课时、人数等);

      (3)《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承诺书》

4、组织培训:申报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如仍有培训需求的,需重新进行备案申请。

5、补贴申报: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在申报系统上提交学员花名册等补贴申请资料。

        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在申报系统上提交以下补贴申请资料:

      (1)学员花名册

        对于一般企业在职缴纳社保的职工,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和学员联系电话。

        对于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其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职工,还需提供相关协议和获取报酬证明资料。

      (2)授课记录等证明

       企业要结合培训开展的实际情况,保存好培训过程中产生的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考核测试等记录资料,确保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即“四有两可”,相关资料会被抽查被要求上传申报系统)。

6、抽查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上传培训过程中产生的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考核测试等记录资料。

三、培训补贴的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

       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主要经营范围,确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

       对于企业申报的培训项目,要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一定关联,与企业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联的职工素质培养、能力提升等通用类课程不纳入本次疫情期间在线培训补贴,但可纳入年度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对于服务外包人员,培训内容要和其所在企业和从事岗位的业务内容直接相关。

例:微信群培训,PPT培训形式,不纳入补贴范围

2、培训平台

       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文件及浦东新区关于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条件要求。

    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培训过程需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和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四有两可” )。

关于线上培训平台的采用方式,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申报系统申报入口处,下载《线上培训平台操作指引》。

四、培训补贴的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2022年每人可享受3个项目培训补贴,以名单上传业务系统时间为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一个项目完成后可开展下一个项目。

       提示: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每日培训不超过8课时,每课时45分钟,低于24课时无法享受补贴。

五、监督管理

1、加强“事中”监管

       市、区相关部门将适时对职工线上培训进行抽查,对培训项目较多、职工数量较广、补贴金额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或审计。

    申报单位要做好职工在线培训的记录管理工作,保存好各培训项目的学员名册、课程资料、在线授课记录等培训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相关资料,以备抽查。主要通过在申报系统上提交凭证材料、授课记录等方式开展。

     对企业完成培训后经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信息,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核拨补贴经费。

2、加强“事后”监管

将疫情期间线上培训补贴,根据年度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审计抽查方案,纳入年度第三方审计抽查项目。

3、加大诚信激励和不诚信行为的惩戒

对于诚信企业将进入免检通道;对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企业退还相应补贴,违反诚信行为纳入企业征信平台,并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六、相关要求和补贴期限

1、申报查阅

       各申报企业可通过上海浦东、浦东人社、浦东成人教育等网站以及浦东人社、浦东就业、浦东财政、浦东工会通等微信公众号等查看受理通知。

2、补贴期限

      2022年疫情线上补贴培训一人最高可享三次补贴培训,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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